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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评选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81号),我省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推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监审处、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局等2个单位为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1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与任免处 电话:0591-87821785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价格管理处 电话:0591-87063657

福建省市场监督和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处 电话: 0591-87848263

附件: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福建省评选推荐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附件


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监审处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监审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成本调查监审在政府科学制定价格、推进降成本调结构、服务绿色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国发改系统首创出台成本监审工作规程,得到国家发改委和省效能办充分肯定,铁路普通旅客列车运输定价成本异地监审得到国家发改委书面表扬;获得“福建省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省直巾帼文明示范岗”“全省物价系统先进工作者”“福建省最美家庭”等荣誉。累计完成成本监审项目1067个,共核减不合理成本182.33亿元;审核上报农本调查数据73.95万个、报表7715份,撰写上报调查报告65篇。一是强化重点领域成本监审成果显著,有力促进了实体经济企业降低成本,为深化价格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构建成本监审体制机制,出台了17个行业成本监审办法以及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有效构筑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扎实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切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二、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局

厦门价监局始终坚定政治立场,专注工作业绩,坚持改革创新,涌现出一批全国办案能手、省市劳模,形成集体团结、管理规范、守法依规的执法队伍,两次在全国价格举报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做法,并在全国价检系统推广。

业绩方面,查办价格违法案件590件,经济制裁17247万元。处理海鲜排档宰客纠纷、“厦门会晤”期间市场价格零投诉分获市领导批示表扬。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获国家发改委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督查组肯定。

创新方面,开发鹭价通、价格移动执法应用平台,国家发改委专门调研,肯定其走在全国前列;组建价格志愿者队伍,补充执法力量,获省局高度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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