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福州讯 日前,福建省发改委修订出台《福建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4月24日起施行。《办法》分为总则、定价成本构成、定价成本核定、附则四个章节,共31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遵循原则,对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定价成本和成本监审内涵进行界定,确定开展成本监审应当遵循的主要原则。
第二章定价成本构成。明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定价成本由生活垃圾收集成本、运输成本、处置成本、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构成,对生活垃圾处置成本按照不同的处置方式分别确定其成本构成,并明确9种不得计入定价成本的情形。
第三章定价成本核定。明确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定价成本构成项目核定方法,对职工薪酬(包括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材料费、燃料和动力费、修理费、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财务费用、业务招待费等主要成本费用指标规定了审核标准。
第四章附则。对《办法》的生效时间、解释权归属等作出规定。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