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泉州讯 今年以来,泉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较大,已超过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临界点。为确保泉州市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泉州市持续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今年3月起对困难群体在特殊时期阶段性扩大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使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保障,泉州市发改委会同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发放2020年3月份全市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下达了市级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分两类人员。第一类为泉州市2020年3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以及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的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第二类为泉州市2020年3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的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
2020年3月至6月,泉州市将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经测算,第一类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89元/人月,补贴资金总额为1028.82万元,其中市级承担30%计308.72万元、县级承担70%计720.10万元;第二类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56元/人月,补贴资金总额为47.60万元。此次价格临时补贴预计将惠及超11.86万人。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