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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改革网福州讯 为适应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确保工作规范运行,助推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规定》,省纪委、省监委、省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一是明确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责任主体。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开展,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价格认定机构具体承担。平潭综合实验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由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是切实增强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责任感。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发展改革部门的内在职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健全长效化工作机制,加强常态化沟通协调,促进双方协作工作高效有序顺畅运行,确保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三是严格落实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各项要求。遵循依法、公正、科学、合理、保密的原则,高质高效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工作制度,保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价格认定工作。

  四是全面加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组织领导。主动顺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对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提供坚强的组织、技术、人员、经费保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实事求是、精准科学做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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