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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网:福建修订出台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明确收费调整间隔期

改革网福1月4日讯(记者 武艳杰)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发改委获悉,近日,福建省发改委会同省民政厅修订出台《福建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主要修订内容有明确内设医疗机构准入要求、简化养老机构的分类、明确收费调整间隔期,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管理办法》对原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药卫生服务的,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修改为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经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将养老机构简化分为民办、公建公营和其他养老机构(包括公建民营、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综合养老服务组织等)共计三类。对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调整间隔作出了明确规定,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调整间隔不得少于3年,伙食费标准调整间隔不得少于1年。

《养老办法》明确福建养老服务收费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管理机制,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 政府仅对保基本的公建公营养老机构提供的普通床位费和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服务收费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建设(PPP)等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或按委托(合作)协议确定。由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服务收费管理,将充分调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有效改善养老服务供求关系,有利促进福建省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养老机构应享受的收费优惠政策,规定所有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养老机构固定电话安装费及通信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主终端基本型机顶盒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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