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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泉州市发放2020年1月份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

改革网讯 今年来,泉州市CPI涨幅较大,为贯彻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我市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疫情防控期间,泉州市持续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孤儿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保障对象发放2020年1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分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孤儿每人发放47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发放82元。此次,全市保障对象共将发放临时补贴189.75万元,惠及超过11万人次。

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措施,市发改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测算补贴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安排资金,下发价格临时补贴,缓解了因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产生的影响;同时抓好政策的落实落细,督促各县(市、区)发改和相关部门及时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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