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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福建省直属机关幼儿园五四北分部等幼儿园分部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

省机关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局属五四北三所分部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机管函〔2020〕40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5〕28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福建省直属机关幼儿园五四北分部等3所幼儿园分部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予以明确(详见附表),自2020年秋季新生入园起执行。

  上述收费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纳入非税收入系统收缴,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件:福建省直属机关幼儿园五四北分部等3所幼儿园分部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直属机关幼儿园五四北分部等3所幼儿园分部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表 

计量单位:元/生·月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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