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文旅厅:
你们《关于商请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等高校相关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19〕32号)、《关于商请核定福建信息职业学院平潭校区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19〕45号)、《关于商请核定福州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19〕58号)、《关于商请核定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校外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文旅函〔2019〕21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照各校所申报的学生公寓现有配套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现状,经研究,现就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四期等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各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四期(映雪1-6栋)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空调费100元/生·学年,两项合计1300元/生·学年,每套居住学生不超过4人。
(二)华侨大学泉州校区16#楼、38#楼新增六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800元/生·学年,空调费70元/生·学年,两项合计870元/生·学年,每套居住学生不超过6人。
(三)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1-2号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空调费100元/生·学年,两项合计1300元/生·学年,每套居住学生不超过4人。
(四)福州大学旗山校区49#、50#、51#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空调费100元/生·学年,两项合计1300元/生·学年,每套居住学生不超过4人。
(五)华侨大学华文学院龙舟池校区13号楼学生公寓,4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空调费100元/生·学年,两项合计1300元/生·学年,每套居住学生不超过4人;6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800元/生?学年,空调费70元/生·学年,两项合计870元/生·学年,每套居住学生不超过6人。
(六)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学生宿舍1号楼、2号楼住宿费收费标准800元/生?学年,空调费70元/生·学年,两项合计870元/生·学年,每套居住学生不超过6人。
(七)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校外学生公寓(昙石山西大道69号15号楼)住宿费收费标准800元/生·学年,空调费70元/生·学年,两项合计870元/生?学年,每套居住学生不超过12人,每间居住学生不超过6人。
二、在房源许可的条件下,按照自愿原则,对安排研究生入住的学生公寓,可根据收费标准按套收取住宿费。
三、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系统收缴,收费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收费单位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向当地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基本情况、收费项目变动情况和年度收费情况,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依据、减免规定、执收方式。
五、本函自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附件:厦门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
计量单位:元/生·学年
学校 | 公寓名称 | 居住人数 | 收费标准 | ||
住宿费 | 空调费 | 小计 | |||
厦门大学 | 翔安校区映雪1-6#楼 | 4人间 | 1200 | 100 | 1300 |
华侨大学 | 泉州校区16#、38#楼 | 6人间 | 800 | 70 | 870 |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平潭校区1-2号学生公寓 | 4人间 | 1200 | 100 | 1300 |
福州大学 | 旗山校区49#、50#、51#楼 | 4人间 | 1200 | 100 | 1300 |
华侨大学 | 华文学院龙舟池校区13号楼 | 4人间 | 1200 | 100 | 1300 |
6人间 | 800 | 70 | 870 | ||
福建农林大学 | 旗山校区学生宿舍1号楼、2号楼 | 6人间 | 800 | 70 | 870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 昙石山西大道69号15号楼 | 6人间 | 800 | 70 | 870 |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