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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农村发展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9〕899号),现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生猪生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人民生活、稳定物价、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做好项目储备。

  二、突出支持重点。根据本次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我省将重点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和粪肥施用设备,同时重点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种养结合示范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生猪规模化养殖场项目,我省将重点支持新建年出栏一万头以上大型现代化养猪场和改扩建具有新增年出栏一千头以上产能的生猪养殖场。

  三、合理确定项目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由农业农村部门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和总投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项目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核定总投资并查验项目建设备案、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四、投资计划申报程序和要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的投资计划申报文件,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逐级联文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发改委。生猪规模化养殖场项目在县级正式上报前按要求完成拟申报项目清单公示,并在上报文中附农业农村部门的总投资核定意见。

  五、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猪场建设等投资项目。

  第一批项目投资计划和绩效申报文件于10月15日前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发改委,其他批次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业务咨询:省发改委林爱武,0591-87063117,

  电子邮箱:nongye@fujian.gov.cn。

  省畜牧总站陈玉明,0591-87823002,

  电子邮箱:chenym104@163.com。

  省农业农村厅上官琦,0591-87827537,

  电子邮箱:fjxmsyc@163.com。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9〕899号)

  2.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样表)

  3.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样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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