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福州4月29日讯(记者 武艳杰)4月29日下午,福建省发改委召开2019年首场新闻通气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福寿主持会议,委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陈明顺介绍了福建省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情况。
陈明顺介绍,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福建省发改委利用电网环节增值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等空间,4月1日起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2.14分钱,降价金额9.58亿元,降价幅度3.31%,全省208万一般工商业用电户普遍受益。
据了解,按照电价改革的要求,福建省发改委在降价的同时加快全省用电同价步伐,实现了全省一般工商业用电同价,至此,福建省4大类用电中已有居民、农业和一般工商业3大类用电实现了全省用电同价;工商业用电并价基本完成,全省59家电网已有56家实现了工商业并价。
据悉,2018年,福建先后4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7.97分钱,降幅10.03%,降价金额29.69亿元。下一阶段,福建省发改委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实现降价10%目标要求。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