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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降费减负政策 福建新增年减负额约38.12亿元

改革网福州11月5日讯(记者 武艳杰)11月5日,记者从福建省发改委获悉,今年以来,福建省发改委为落实降费政策、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价格清费降费力度,新增年减负金额约38.12亿元,其中降低物流成本、减轻社会负担31.39亿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新增年减负金额4.88亿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新增年减负金额1.85亿元。

据福建省发改委公共服务价格管理处处长吴新如介绍,在降低物流成本方面,福建落实“绿色通道”通行费免征政策、鼓励采用电子缴费方式享受优惠、对集装箱车辆加大优惠幅度、对大型货运车辆试行区间差异化收费、对大型物流企业试行差异化收费等相关政策,预计年可减负金额31.39亿元。

据介绍,在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福建逐步落实降低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APEC商务旅行卡代办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同时,组织开展清理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指导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降低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预计年减轻企业负担约3.8亿元,降价幅度达31%。

在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落实国家关于减免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减免不动产登记费,预计年减负金额约1.1亿元;降低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预计年减少群众办证费用支出约7000万元。降低、取消、修订个别特种设备检验项目和收费标准,预计年减负金额约530万元。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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