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泉州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出台了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近日,泉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专程前往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就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调研。
泉州市发改委、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坚决贯彻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此次出台的电价优惠政策措施:一是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全市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统一按应收电费的95%结算;二是进一步明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三是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复工的企业,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限制;四是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需要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计取;五是对2020年1月23日至1月31日抄表结算的工商用户,2月9日前免收电费滞纳金。
据统计,此期间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惠及的工商业用户约56.8万户,经初步估算,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近4亿元。市发改委将继续在电力重点项目规划与建设、电力生产与经营方面为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提供有力服务,推动党建工作与发展改革工作有机融合,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