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泉州讯 为扶持企业复工复产,降低疫情期间企业用水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市发改委、市城管局联合发出通知,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中心市区非居民生活用水暂停收取超定额用水累计加价水费。此举免征范围包括涉及漂染、服饰、石化等工业企业以及医疗、酒店、餐饮食杂等行业,惠及中心市区非居民生活用水6615户,经测算,可减轻中心市区非居民生活用水近200万元。
对使用自来水的印染、皮革、造纸、石材、电镀、洗车等六大重污染耗水行业超定额用水差别加价政策仍按泉价[2013]5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可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各自辖区内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情况,在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适时调整疫情期间超定额用水累计加价政策。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