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龙岩讯 记者从龙岩市发改委了解到,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龙岩市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举措,降低疫情期间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一是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二是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上述政策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至6月30日止。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