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福州4月17日讯(记者 武艳杰)17日,记者从福建省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公布20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90号)精神,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等五部门公布2020年福建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121元、中晚籼稻1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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