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改革网>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等高校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核定厦门大学等高校相关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0〕12号)、《关于商请核定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0〕18号)、《关于商请核定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0〕25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84号)有关规定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的价格成本监审(调查)报告结论,经研究,现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等高校相关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等3所独立学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新增“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22000元/生?学年。

(二)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新增“供应链管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7000元/生?学年,“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

(三)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新增“动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9000元/生?学年。

二、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航海技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8500元/生?学年。

三、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学费收费标准不在《福建省定价目录》范围内,不予制定。学院应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84号)有关规定,自主制定学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四、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函自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

友情链接

更多>>